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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律协调查显示:一半律师事务所不足10人
来源:楚天律师发布时间:2006年10月24日作者:朱雨晨

 一间屋子,一张书桌,一台电脑,周律师拥有了一个属于自己的个人律师事务所。在北京,类似的个人律师事务所共有26家。随着律师事务所的发展,从最初的国资所到合作 所、合伙所,再到今天的个人所,形式不断丰富。

  虽然形式得到丰富,但如果一群优秀的律师仅仅松散地结合在一起,组成一个名义上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的时候,每个律师并无法借助其他合伙人的资源和能力,也就无法形成所谓集体效能和规模效应。

  现在,制约北京律师事务所发展的正是律师事务所的管理体制。究竟该如何对律师事务所进行有效管理呢?北京市律师协会历经3个月的时间,就北京市律师事务所的管理现状问题开展了一次大规模问卷调查,许多问题渐渐凸显出来。

  10月14日,在北京召开的律师事务所管理论坛会议上,来自北京、天津、上海、深圳、重庆等地的200多名律师,就目前律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和风险防范、文化建设、营销策略和专业化发展,以及事务所的制度建设和人力资源管理进行了研讨。

  问题一:

  律所多向大城市集中

  截止到2006年10月10日,北京市共有934家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12608人,占全国律师总人数的1 /10,其创收也占到了全国的1/4强。这些律所70%以上集中在朝阳、东城、西城和海淀四区。而北京远郊县的延庆县虽有27万人口,却仅有2家律师事务所4个从业人员,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北京的情况实际上是全国的缩影。目前全国大部分执业律师集中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大中城市,与此形成鲜对比的是,全国有306个县根本没有执业律师!即使是在大中城市的律师事务所,80%的律师业务集中在20%的律师手中,律师间的“贫富”差距也在逐年拉大。另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仅有30%的刑事被告人得到刑事辩护,也就是说很多律师不愿意开展刑辩业务,而是将主要精力转向其他业务。

  问题二:

  规模太小

  一半律所不足10人

  最近几年,北京市律师事务所的增长速度非常快,调查结果显示:近1/3的律师事务所成立时间在1年至3年之间,有1/10的事务所成立时间不到1年。如此发展速度,与其面临的形势有关。中国已经加入WTO,与香港澳门的合作步伐也在不断加快,国外的律师事务所对中国法律服务市场已经从“虎视眈眈”变成“大举进入”,新兴业务和新兴律所如雨后春笋般层出不穷。

  不过,北京大部分事务所的规模并不大,业务收入水平不高。问卷分析显示,90.41%(574家)的事务所没有设立分所,98.76%的事务所没有设立境外分所;近一半的律师事务所律师人数在10人以下,有40%的事务所人数在10至30人之间;合伙人人数绝大多数为3(含)至10人;律所年创收在100至200万元之间的最多。

  问题三:

  律师业务能力单一

  那么,律师事务所要不要走规模化发展道路?北京229家事务所选择了走专业化发展道路,不求大规模,但要形成非常显著的专业特色,成为某领域的专家型律师事务所。188家事务所则选择走规模化发展的路,要努力形成具有较大收入规模、律师队伍、广泛业务范围、严格管理制度的大型律师事务所。

  此外,从调查结果来看,北京大部分事务所的业务结构、人员结构、薪资结构不尽如人意。在业务类型上,目前大部分事务所仍以诉讼业务为主,跨国并购、国际

知识产权保护、

反倾销等高端业务涉猎极少。

  问题四:

  管理松散

  根据调查报告的结果,北京律师事务所被定义为管理水平较低、现代化的管理意识较差。

  对于解决合伙人之间矛盾的机制,60%的事务所采取“通过沟通,达成共识”的方式,只有23.63%的律师事务所通过建章建制规范运营。

  会议制度方面,有44.26%的事务所每年召开合伙人会议为不定期,更有一些律师事务所一年只召开一次或基本不召开合伙人会议。

  在培训方面,49.50%的事务所的培训支出占年总支出的比例仅为5%以下,其中41.19%的律所没有成型的培训制度。在团队合作方面,39.77%的事务所以个案合作为主;21.02%的事务所以带薪律师制度为基础,形成统一管理和合作。另外,46.77%的事务所设立有1至3个业务部门,而没有设立业务部门的达1/3。

  在制度建设方面,大多数事务所在制度建设方面还处于比较初级的阶段,很多事务所还没有意识到对律师的管理、代理冲突风险的防范、产品质量的统一、管理的现代化对于提升事务所管理水平的重要意义,或者说很多事务所还没有达到关注这些问题的阶段。

  在业务开拓引进和宣传方面,虽然大部分事务所能够做到统一收案,但仍有39.08%的事务所是由业务引进律师或合伙人自行决定是否接受委托,且自行代理。在客户管理方面,有29.96%的事务所建立有比较完善的客户维护体系。

  三大瓶颈

  约束律师行业发展

  调查报告指出,目前律所存在三大瓶颈,束缚整个律师行业的发展。

  其一,专业化趋势与现实生存的矛盾。“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服务市场的需求越来越多,要求律师的分工越来越细,形成专业化特色,但是对许多律师事务所而言更重要的是维持生存,开拓市场的步伐艰难,与现实的市场专业化需求形成矛盾。”

  其二,分配机制,体现价值与控制成本的矛盾。“难以找到最佳的分配方式,包括合伙人、律师、行政人员的考核、分配方式,既要控制成本,又要体现各种贡献的合理价值,还要能够操作。”

  其三,旧观念与改革的矛盾。“难以推进制度改革,由于历史原因,律师事务所里的制度已经不能适应业务发展需要,需要改革,但阻力非常大。”这是很多成立时间较长的律师事务所所面临的普遍性问题,许多律师感到要在行业中立足和发展就必须改革现有的管理制度,这种意识已经很强烈,但是由于旧有的制度惯性和既有利益等原因面临相当大的阻力。

  北京市律师协会相关负责人认为,任何律师个体的不规范执业行为都是由于律师事务所这个律师从业的基本单位的内部肌体存在问题所致。要解决不规范执业行为问题,不仅要完善律师管理的法律法规,对违规者进行教育和约束,更重要的是治理好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体制。